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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三章 搂草打兔子的天职论(5 / 6)

,都不约而同地刊登了一篇文章,段宏时亲笔所作:天职论。

这篇文章不长,述多论少,格外精炼,但所述思想,让一国为之一震。

严格说起来,之前李肆的《三论》,段宏时的《真理学》等书都提到过类似的东西,但没有深入讲解过,这次段宏时讲得格外通透。

该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说的是上天造人,设下万职。初时只有耕战士商,君臣父子。而后渐渐衍进,如医、伎、工、牙,如友、僚、东西家。

人在尘世,身负诸职,其中有血脉之职,如为人子,为人父,为人夫。也有诸事之职,如为农、为兵、为商、为吏。同时还跟他人有相属之职,如人臣,为人僚,为人友等等。

第二部分说到了天职的意义:人之降世,一生所负之职,皆为天定。每一职都有其天道流转,不容逾制,轻则不容于德,重则不容于法。此职所系之德,之法,皆非他人所定,都是上天所定。

因此,人之在世,要合天道,要顺天行事,成为一个能立定天下的人,最基本的一项,就是负起所担天职。

说到这里,儒党和贤党就觉一身冷汗,这是以上天之名,彻底破除了儒家所谓”修身、齐家、治国”这三连环递进的道理。旧儒都言,自身有德,能治得一家,就能治得一国。可段宏时以天职论否定了这个说法。他将天职分为血脉之职,人际之职和诸事之职,旧儒的东西,就只在自身,只在血脉一职里打转,而人际和诸事这部分,相当于处世和治国的东西,就自有天道,必须遵循实在的事理而行。

这一部分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第三部分。段宏时说,天道流转,应在尘世上,并不对应人,对应的是这天职,人并非固于天职。因此,人不必以血脉定事理,而该以天职定事理。

这些话说得稍微委婉,但《越秀时报》等报纸的评论却作了直白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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