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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大帝 第十七章 胡惟庸案件(20 / 25)

一个县的县官一个月的工资只是7.5 石,请注意,这些收入他要拿去养老婆孩子,还有一大批人。

明代的知县和今天的县长不同,那年头知县还兼任很多职务,他既是县长,还是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财政局长,税务局长,工商局长,县施工队队长。一个知县管这么多事,打赏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谁心甘情愿给你干活。

他手下还有一大堆的长随,分等级为大爷、二爷。大爷有门政大爷(看门的),稿签大爷(签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爷,包括“发审”、“值堂”、“用印”等人,这些人是知县签押房里的办公人员,此外县的重要部门知县都会派人去看着,知县还会带着自己厨师、师爷。

这一大帮子人都是县官的手下,全部要他养活。一个月只有7.5石的俸禄,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风了。

当官的还要迎来送往,逢年过节到处走动,俸禄是远远不够的。

可是就连这点俸禄,也打了折扣。

洪武年间,一到发工资的时候,县官就找人提着米袋去拿自己的工资,7.5 石米(活像讨饭的),还算是按时发放,到成祖时候,就只能领到俸禄的十分之六,其余的部分怎么发呢?

——发钞票。

这决不是开玩笑,不是银两,而是纸币。明朝初期,纸币通行全国,按说给纸币也没什么,但我们接着往下看就会发现问题了,成祖时,十贯钞可以换一石米,到了仁宗时候,二十五贯钞才能换一石米。

大家明白了吧,问题就是通货膨胀。

要说到纸币的发行,还要从元朝说起,元朝很多事情办得很糟糕,但这个纸币政策是相当好的,制定该政策的人应该是很有水平的,其钞票政策深刻反映了经济规律的普遍适用性。元朝发行纸币是以金银为准备金的,如果没有金银就不发行纸币,而且发行有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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