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的事,这是一种趋势,他们也很无奈,可谁叫他们只是小市民了。
唐玲点了点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还有一些人,其实就是习惯了在这里,这么多年了,毕竟还是有感情的,让我们这些人离开,也不知道应该再去哪里,哎。”
花婶是真的很舍不得这里,从她记事开始,她就在这里生活,突然让她搬走,就算给她一笔钱,她也不知道要搬去哪里开花店。
“花婶别太担心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或许这事还会有转机呢,我今天还有事,就先走了,改天来看你。”
花婶帮着唐玲将那些盆栽拿出去,原本想给唐玲打一辆车的,可门口一辆车上下来了一个很帅气,又很有气势的男人,走了过来,将唐玲手中的东西都接了过去。
唐玲笑了笑,然后冲着花婶道,“花婶回去吧,我就先走了。”
花婶看了看十一,只是点头,并没有开口说什么,不过这男人光是看着就给人那种很霸气的感觉,不是一般人啊。
纪灵若和纪明亮和十一早就混熟了,所以就算是十一不笑,他们也不会害怕十一,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觉得十一有点冷,可自从看到唐玲和十一相处的情况之后,两孩子也不怕十一了。
这十一在他们眼里,其实就是纸老虎,蒙人的,瞧瞧,他在唐玲面前,乖的不得了,整个人也不冷了,很容易接近。
没办法,虽然纪灵若两姐弟很聪明,也早熟,可毕竟对男女之间的事不了解,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只是觉得十一这人还是很好相处的。
而纪灵若和纪明亮两人也总是“十一哥哥、十一哥哥”的叫着十一,特别是纪明亮,可能男孩子天生就喜欢和男人一起,纪明亮反倒是和十一比较亲近一些。
十一因为唐玲的缘故,和这两孩子也算是亲近,如果这种情形被十一的那群手下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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