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示威。而这些饱食暖衣、生活豪奢、不劳而获还不安分的土豪恶神自更兴风作浪,恨不能一举便将他人压倒,显得自己财大气粗,奴视一切。
因其内中含有迷信成分,认为谁家当年比在前面,明年运气必好,比在最前的一两家更是万口喧传,不可一世,于是与赛的人把它看得万分重要,哪怕至亲好友,均是钩心斗角,出奇制胜,丝毫不让。
对本乡本土的富家平日多半相识来往,虽然输了照样成仇,不过明年翻本,还好一些;对于外方来的富豪稍微比不过人家立成深仇大恨。何况对头这面本是近三四年方始出现,先只到白塔寺做法事,专一超度自家亲友,据说内有多人均是随他经商的伙计,虽然也放焰口施食,一做道场便是四十九日水陆,花费甚多。上来从不惹事,也不与人斗富赛会,为首主人总在中元末一天才来上祭,事前四十多天均他手下的人主持,难得有人见到。前年因其运有大批货物停在镇上,准备转运别处,忽然破例,前三天赶来。
因其自成一帮,初经当地,许多行家均不相识,穿得又极平常,看去中等身材,四十多岁,随行二人也是寻常打扮,毫不起眼,也无人认得他。会前照例还要赛灯,各式各样的奇巧河灯各芦棚内外俱都挂满,内有许多准备临时突然显耀的俱都藏起,不到十四夜里走灯时节还看不出来。就这样沿河望去已是一条极长的火龙,中间再涌起一座座的灯山光塔,火树银花,互相照映,五光十色,灯月交辉,端的富丽好看到了极点。
对头成大忠从头一年十五起,必要和那两个形影不离的同伴,也不显眼,也不带什手下,杂在游人之中,去往各处灯棚看上一遍,向无表示,从不与人说话,偶然有几个庙中和尚香火之类无意中与之相遇,知他是个大财主,想要巴结,未等上前,人已走人人丛之中。后听主办道场的人说,主人不愿人知,路上再遇不许招呼,以后再遇也就不与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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