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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潘安(9 / 28)

说。

兰初3岁的时候,临放了鼠药在男子的酒里。用量太大,以致他死的时候脸孔青紫肿胀,所有的器官都在出血。因为曾经被虐待,她使法庭同意轻判。临剪掉了长发,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眼圈发黑,眼神坚定。于是她知道临心里并无悔改。临依旧是她所无法了解的一个女子,一如她画在一册一册本子上的那些诡异清淡的水粉花卉。

她知道不是这个男人摧毁了她的幻觉。而是时间。临的意志使她最终无法得以妥协。

莲安在人群中听到母亲被宣判有期徒刑30年。母亲伏下身在判决书上按手印,抬起头的时候脸上微微露出笑容。莲安抱着幼小的兰初,面无表情,转身走出了房间。

我走在路上。树影与月光交织的狭窄街道,夜色深浓,但依旧有寻欢的人群,衣锦夜行,不胜颓唐。石板缝隙里空调的积水,一脚踩上去水花四溅。天气闷热得怪异,衬衣里已经有粘湿的汗水。想来一场暴雨已经酝酿其中。站在人行道的旁边,刚点着打火机,想给自己点一根烟,莲安打电话过来。

你在哪里?

茂名南路。你先忙吧。忙完再找我。

我现在就过来。等我。她干脆地挂掉了电话。

在街口的梧桐树边等她。她未换装,开了一辆红色莲花过来。在街边停下,脚上穿着的高跟鞋子,下地的时候便先晃扭一下,有无限妖娆。脸上的脂粉褪淡了,略显得油腻,碎钻的耳环晃荡着,发出凛冽的亮光。她的确亦可算是另一个阶层的人。这个社会原本就是划分着阶层的。有钱和没钱。有名和没名。或者在某种身份意义上的她与我。

我说,你可以丢下你的客人们自己跑出来吗?

本来是要陪些欧洲佬再换地方的。我偷偷出来,把手机关了。让Maya去说服他们拿大钱换那些不值钱的照片吧。

我只想见你,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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