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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7 / 8)

。因为甚至可以清楚看到你的眼睫毛那么长,又那么翘,我很想知道,能不能放上去一根铅笔……”

整间礼堂早已经哄堂大笑,不少生已经笑得东倒西歪,还有人在拍巴掌,也有人拍桌子,这才是学院的传统风气,活泼而古灵精怪,剑走偏锋得恰到好处。

易长宁仍是那种明朗而从容的微笑:“这件事情我从没有试过,所以不知道答案,我一贯信奉实践才能获知准确结果。”

然后他取出一枝银签字笔,不慌不忙往眼睛上比去,全彩的LED屏非常清晰,清楚的看到特写,他微闭着眼睛,整间礼堂几乎可以看见每一根睫毛滑过银笔身,而他的笑容在这一刹那稚气如同天真。

礼堂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某一天,守守终于将易长宁的这支笔据为己有,其实她也有这个牌子的笔,是叶慎宽送她的。叶慎宽一直用这个意大利牌子的特制钢笔,比所谓商务精英人手一支的万宝龙更贵,好处是极少有人认出来。叶大公子的口头禅是,钱要调,要得人炕出琅叫真钱。

易长宁的这支笔身稍有点粗,她用并不合手,但她就是喜欢。无所事事的时候,就用这支笔写易长宁的名字,易长宁易长宁易长宁……

白的纸上黑的字迹,笔笔划划连在一起,易长宁易长宁易长宁……她总想起他举笔比划的那一刹那,而他长长的睫毛痒痒的,轻轻刷过她心底,令人有一种幸福的颤栗。

后来阮江西偶尔被守守气到,就会说:“易长宁那种青年才俊,怎么就会被你这种人追到手……”

“追男,隔层纱。”守守不无得意:“只要你奋勇当先,总会到手的。”

其实还是占了近水楼台的便宜,她是校台的记者,本来是刚进校门那会儿,郑知衡替她安排的一闲差,免得她太闷了。演讲结束后,听说要采访易长宁,守守立马积极跟在师兄后头,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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