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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五国合约(7 / 10)

阿拉伯苏丹国,特别是这次明帝国的进攻。凌厉而凶猛,打的他们实力大损。别说现在欧洲大战,就是欧洲没有大战,他们在损失那么多战舰后,都一时无法在东印度集结一支能够与明军决战的舰队。

更何况,他们在东印度是为了求财的,又不是为了征服世界。

因此,当刘钧击败了他们的舰队,而又派人告诉他们愿意与各国通商时,他们犹豫许久,最终还是都愿意重回到谈判桌前。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谈判后,各方最终达成一致。

最终拟定庚辰和平条约。条约中约定,一,各国对大明赔款银元一千万两,各国以被大明俘虏的战舰商船以及货物抵偿,双方抵消。

第二,葡萄牙将马六甲海峡北岸之淡巴锡割让给大明为贸易港,大明可以在淡巴锡驻军。第三,各国被俘虏人员立即释放,但对于自愿留下在大明生活,或者在大明接受雇佣者许其自由选择。

第四,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四国,对于曾经劫掠大明领土,杀害大明领土以及海外子民的行为道歉谢罪,在南洋马尼拉、巴达维亚、马六甲等各地建立纪念碑石。

第五,通商互市。五国通商互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四国的商船可以前往大明任何港口进行互市交易,大明的商船也可以到达四国所属的港口进行交易互市。五国制订相同的关税,不得任意提加关税。

第六,各国商船到大明通商,必须遵守大明之法律,各国不得在大明之境内建造堡垒、房屋,架炮驻军。

第七,日本、朝鲜为大明东印度公司专属贸易易,各国商船不得前往日本和朝鲜贸易,只能在大明境内贸易通商。

第八,五国都不得在海上劫掠其它四国之商船,并攻击其它四国之领地,有违者其它四国共讨之。

第九,五国都可在其它四国之领地上开设商馆,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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