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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换契(2 / 6)

过他们直接向县里打官司。那么不是大案,当事人就会被杖罚,然后案子再发回给他们审理。

只有重要的案子,才会经过他们的初审调查后,再移交县里。

这一点他倒是理解,过去都说皇权不下县。

大明时,按朝廷制度,县官是不能下乡的。而一个县的官员才两三个,因此县官的事务极多。乡下的事务,更多是交给地方的宗氏大族们自治。

就连审案也是如此,有专门的老人,各种各样的老人一个乡有几十个。他们用自己的名声威望,主持地方上的事务。

只是后来这老人制度,也完全变成了由乡绅地主把持地方。

现在朝廷要建立乡镇公所,派遣官员,这却是要打破过去皇权不下乡的惯例了。

做为新上任的九品镇长,刘永也管着附近二三十里地。归他管辖的百姓有好几万,鸣皋镇也是除了宜阳县城关外镇外,县里第二大镇了。

身为镇长。他有一个专属的衙门。

过去是一个大户的宅子,因为参与叛乱,被抄了家,这宅子不小,三进的宅子便挂上了鸣皋镇公所的牌子,他入驻办公了。

好歹也是一方官长,他也有一众从属。

民兵队长一人,派出所长一人,文书两人。这四个是有正式编制的。民兵队长和派出所长以及两个文书都算是经制吏。

他们每个人手下还有一队人,民兵队长管的是民兵。这些民兵轮流当值,当值有补贴。平时则无。而派出所长手下,则有一队民警,这些人则相当于过去巡检司的弓手,有十二个,算是雇员,负责治安巡逻、辑私捕盗,消防救火等。

京师有五城兵马司,各省如今也先后设立了警察厅,各府设警察局,各县到有警察分局,到了乡镇,就是派出所。

他们的现职也如京师的五城兵马司一样,负责地方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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