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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八节 裁决(2)(5 / 6)

决,既照顾儒家的颜面和感情以及诉求,也维护了法家的体面和法律的尊严。

最重要的是,还给出了一个今后解决类似家庭问题的办法。

日后,遇到类似家庭犯罪,譬如说啊,家主失手打死了奴仆,依照制度,奴仆和他的亲人是不可以告状,但是——官府却是可以追究的,而且,外人可以告状。

这常常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但,经过天子这样的裁决,就有了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再发生类似事情,家里面就可以指派一个成员去官府检举,然后呢,再赔偿苦主一些损失,这事情就算揭过去了。

如此一来,至少可以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血亲复仇之事——过去十余年,超过一半的血亲复仇,都是因为复仇者有亲人/朋友,为其主人所误杀,而其求告无门,又吞不下这口气,于是远走他乡,学的武艺,再潜回家乡报仇雪恨。

而,在事实上来说,依照汉律规定,若主父母失手打死奴仆、子女。

即使是被他人检举或者由官府发现了,其实也只是赔钱而已。

而刘彻这样做,在事实上,保证和稳定了社会治安。

另外,顺便给未来国家干涉家庭内部的违法乱罪行为开了个口子。

不然,以现行的法律,其实,国家很难干涉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更无非去查什么偷税漏税了。

想了想,刘彻又道:“廷尉,请传朕之命,子举父母、奴婢举主父母不法,皆当三环,三环而后方可听!”

“诺!”廷尉赵禹立刻就拜道。

这所谓的‘三环’,是自秦以来就有的一个制度。

但,在从前,针对的是父母告儿子/女儿。

这三环的意思呢,就是由地方三老、官府以及家庭成员,三次相劝,劝告三次后,依然要告,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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