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重生之衙内> 第二十三章 处分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三章 处分(7 / 7)

成和柳晋才予以处分。

接到地区通知,王本清喜忧参半。喜的是地区领导明确支持自己,证明自己在向阳县的工作是得到上级认可的。忧的是,地区只说处分严柳二位当事人,对郑兴云只字未提。纵算是处分严玉成与柳晋才,也特别说明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能一棍子打死。而且地区不直接做处分决定,就是间接点明他不要再在此事上与郑兴云纠缠不清。

须知向阳县革委会是无权处分本级政权组织班子成员的。

看来郑兴云在地区的靠山也很硬扎呢。

路漫漫其修远兮!

王本清暗暗叹了口气,想起了屈原这句著名的诗。

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四曰,向阳县革委会的处分决定下达至台山区与红旗公社。

鉴于严玉成同志、柳晋才同志在“稻田养鱼”事件中所犯错误,给予严玉成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柳晋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红旗公社“稻田养鱼”立即停止。;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