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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龙阳峒(4 / 7)

那一段相对严谨的审理程序。是非对错、用何刑罚,都在土司老爷一念之间。

石柱有铅矿,石柱司负责开采。每年上缴朝廷五千一百三十斤,额外的铅则属于石柱司自有。这也是四川与贵州的区别之一。这里的土司虽然享有相当大的特权,但是朝廷的统治力在这里贯彻的也相对更彻底。

贵州那边的土司想让他们按年纳税那是很困难的,而在四川这边则已成为常态。所以,四川这边征调土兵做战、土司缴纳税赋都是常态,而贵州那边的土官们还基本保留着汉唐以来的绝对自主权,堪称国中之国,这也是鹰党把贵州做为改土归流的重点的原因。

石柱司开采冶炼铅矿的手段很落后,每年出产的铅并不多。上缴朝廷之后所余有限,而这又是石柱司的重要财源之一,所以对于铅矿的保护,马斗斛一向很重视,这也就难怪他对盗采者非常恼火了。

可是尽管严厉打击,但盗采利润太大,依旧有人铤而走险。今日这伙盗采者,马斗斛判了他们“红鞋子”之刑。与贵州那边的土司喜欢使用把人丢进石灰坑烧死的酷刑不同,这边的土司喜欢用“红鞋子”。

一双铁鞋穿在犯人脚上,底下是烧红的铁板。让犯人在痛苦中蹦蹦跳跳地挣扎,直至痛苦不堪地跌倒,整个人活活痛死或炙死。和炮烙有异曲同工之妙。

马斗斛处理完了这起盗采案,愤愤然地回了后宅。大堂之后是二堂,二堂是土司和师爷们的办公所在还有师爷们的住处。三堂就是土司家族的生活区了。三堂有东西两个花厅,东花厅是接待重要宾客的所在,西花厅则是马氏家人日常聚集的所在。

马斗斛进了西花厅,对覃氏简略地说了几句今日所审的案子,这时下人端了一碗汤羹上来,覃氏接过温柔地递向马斗斛。马斗斛一见那汤羹,便咧嘴道:“又是银耳莲子燕窝羹啊?”

这汤羹略甜。余此之外并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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