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观点并不全面,但你指出的几点我基本都同意。比如从各地发生的袭警案分析,袭警行为人的确是普遍没有明确的‘袭警’意识,行为人只承认自己违法,不认为是犯罪。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国家立法没有制定‘袭警罪’的罪名以前,行为人袭击警察的罪错认定,与他袭击一般公民的罪错认定并无区别,应根据他袭击警察的行为情节和被袭击警察的伤情,确定他的罪错程度,处以相应惩罚。但不管如何处罚,都要以造成的‘后果’为依据,如果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伤害,或者伤害轻微,他很可能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者只承担医药费、误工费以及少量的营养费等民事责任。去年京城发生一起袭警案,执法民警被害,在对案情还不了解的情况下,网上的议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袭警凶犯,甚至称他为‘英雄’,还要向他‘致敬’。而且对公安部为此发布A级通缉令表示不满:‘凭什么死一警察就发布一级通缉令?’那些人认为公安部在为‘自己人’滥用职权。还说什么‘死了一个小土匪,激怒了一群匪徒’。还有一些‘人道主义者’为袭警罪犯开脱:‘他盗割电缆是因为太穷了。’总之,错在警察。警察执法时遭遇的‘马路效应’颇具华夏特色:在公众场合的警察和犯罪嫌疑人之间,非组织状态的人们会保护违法者,却对处置违法者的警察进行集体围攻。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存在一种很使人费解的现象:‘法人’的警察执法时代表国家权威,但是执法的警察的身份却是自然人,与处置对象的身份完全相同。有抽象的‘警察的权威’,但是具体的‘警察’的权威却不存在。‘警察’权威的失踪使‘警察权威’无形瓦解,威武庄严的警察队伍,实质上只有‘队伍’,没有‘警察’。这事实上已经不光是法律思想的缺失,而上升到了另外一个高度了。”
萧宸微微皱眉,却颇为讶异燕微雨竟然有如此的理论思维能力,忍不住看了看她,以前还只觉得她心气颇高,对自
本网站为网友提供小说上传储存空间平台,为网友提供在线阅读交流、txt下载,平台上的所有文学作品均来源于网友的上传
用户上传的文学作品均由网站程序自动分割展现,无人工干预,本站自身不编辑或修改网友上传的内容(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
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ID账号作封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