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武侠修真>绝代神功> 第十六章 英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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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英雄大会(16 / 38)

裳,略休息了一下,便出来找吴为非,商议立规章之事。

几番研究,已立好一道规章,大意是说:天茅联盟,施暴武林,杀数百同道于武当,逼七掌门人于非命,此为教训,也乃铁证,心狠手辣天人共愤。

穷家帮,武林小派,不忍同道横尸荒野,朝夕筹除暴安良之策,怎奈力不从心,不得已,只好招邀天下英豪,同心协力,共襄义举,挽武林于狂澜,救同道于危亡。

惟,凡有真才实学之士,均极自重,不愿受人的约束,为防以后意见分岐,为求团结一致,特立规章数条,愿受规章约束者,请入谷共商大事,不愿受规章约束者,本帮不敢邀请,听君自便,规章如下:

一、凡参与义举者,一视同仁,无高下之分。

二、凡参与义举者,本帮招待膳宿。

三、凡参与义举者,必得听本帮军师梁芳娥,统帅林元生之调度差遣,违者斩首。

四、凡参与义举者,必须暂时捐弃私人仇恨,免乱大局,违者斩首。

此章拟就后,众堂主皆认为不妥,因为凡有本领之人,皆自视极高,而有的是一派导师,有的是一方霸主,身份何等尊贵,那肯与一般江湖浪子一视同仁?众堂主认为,如将此章张贴谷口,高手一定视之退却,来者可能均是些三流脚色。

林元生却认为,就是那些身份尊贵之人,无不是桀傲不驯,毛病多端,如不预先言明,我们稍有招待不到,定使性子,挑事拨非,弄成不可收拾。

林元生认为,宁愿人少,也不能参有捣乱之人。

他说:“我们要的是血性豪侠,如是血性豪侠,为不齿天茅联盟行为,挽武林狂澜,定不在乎这些小节,在乎这些小节者,即使有天大的本领,也不能共谋大事。”

斗酒神丐吴为非点头道:“元生说得是。”

于是,吴为非即令人抄了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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