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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猪的传人(11 / 17)

并不闲着。

温文先去货车那儿“搜刮”了一趟,找到了支曲尺手枪,和一捆尼龙绳索(大概史斯和辜剑是用它来绑人的吧)。

这就很管用了。

原来,在张小愁手里,正抓着一支烫过但没被烧坏了的手枪。刚才就是她一枪在手,镇住了大局。

不过,一俟哈森解决了史斯,喘定过后,就把张小愁子上的枪,接了过来。

温文把那支在车上寻着的手枪,却交给了骆铃。

也就是说,哈森和骆铃,手上都有一把枪。

温文和哈森,已把狗屎、垃圾、及另一名给灼得重伤匪徒和辜剑,一共四人,捆绑起来,还各去试了试,是否绑紧捆实,才算放了心。

甘蔗林,仍是烧着。只不过,这一头已烧净烧尽了,就烧到那一头了。

公路上,已开始有汽车停了下来,往这儿张望,并逐渐聚合愈多。

人一旦多了,胆子就壮了,已经有人试图往蔗田这儿走来。探个究竟。

火,仍烧着。

夜,也给烧亮。

人呢?——至少,骆铃的斗志仍十分的盛。

哈森对火光中更显飞扬娇丽的华裔女子,不禁生起了一种奇特的感觉:

那就像看惯晚霞烧红了半壁天的人,忽然看到真的有一场大人烘红了半天。感受非但强烈得多了,而且还有一种真真实实的刺激。

哈森忽然想到了花地玛。

花地玛是他的妻子。

他以前在溪边洗沙龙时初遇上花地玛,那天停晚,晚霞烫红了西夭,也染红了花地玛的脸。

骆铃的双颊酸红,然而不是花地玛含羞,而是给火光映红或烘红的。

越是因为这种熟念感觉,所以他越不希望骆铃去冒险。

“你真的要去?”

骆铃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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