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年方十五,是家中老二,上面还有个姐姐年方十六,据说已经跟外村的一户人家说好了亲事,年内就得嫁。
虽说大唐的发展早已经脱离的原本的轨迹。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却并没有受到丝毫的改变。甭管是乡下还是城里,男方可能还好些,但女方有选择权的就极少了。
好在,这个时代的人还没有几个拥有自由恋爱的前卫思想。只要嫁了过去。那就是人家的人了。哪怕再苦再累这日子都得过下去,要不然也就不会有“嫁乞随乞。嫁叟随叟”的老话一直流传到后世。
顾名思义,就是指哪怕嫁了个乞丐或者嫁了个老头,都得好好跟着对方过日子。只不过,这话在后来却因为口音的缘故。慢慢被人口口想传成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啧啧啧,这么说来,这荷花的年纪也到了出嫁的时候了吧,今年姐姐嫁掉,明天应该就轮到她了,难怪看我的眼神中带上了一丝幽怨之色,估计是埋怨自己的不表态吧。”
“只不过。这妹纸可能不知道,李凌霄虽说木讷了些,两人每次见面话也不多,但心里也不是没有对方。可现在咋办?”回想着有关对方家里的资料,李安然忍不住郁闷道。
估计也是知道小小的开几句玩笑没什么,但话说得过了可会惹来麻烦。所以,打水的婶子在打趣了两句之后,就把话题扯到了家长里短上,结果一说起来,那张嘴就跟和漏风的筛子似的,怎么都停不下来。
好不容易等这位打好水麻溜地挑着扁担闪了人后,打水的这边才终于恢复了安静。
“荷花儿,要不你先吧,我不急。”看着临走了还不忘又打趣了两句的婶子快步消失在村里的小路上,并没有立马去打水的李安然,指了指泉口那边,说道。
“不用,虎子哥,你先打吧。”摇了摇头的荷花,说道。
“哦。”知道对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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