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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少年初登黄金台(26 / 26)

卡尔松教授道:“三人公证,本是侯爵以上立下遗嘱时的必须之数。今日不过是与人赌斗,于法理上只要二人公证便够。你们只看皮毛,不深析内在逻辑,如何作得学问?”

趁着三个教授争执之时,舞姬懒懒地伸展皓臂,轻启朱唇,温软软的声音滑齿而出:“小女子艾曼达,恭候诸位高手指教。”

注释:

①贝居因会兴起于耶历十三世纪低地诸国,为中世纪最有名气的女性修会。该修会以虔诚著称,且没有正统修会的严格制约,入会修女无需宣誓,随时可以离会。贝居因会与教廷关系稀薄,不受其控制,自成一局。

②希尔德嘉德·冯·碧耿是中世纪第一知名的女修士,耶历十二世纪生于莱茵兰,后于宾根的修道院开创了基督神秘主义流派,曾多有神视体验,又被人称为“莱茵河的西比尔”。此女博学多才,承袭古希腊四液学说,精研医药之说,有《自然史》、《病因与疗法》流传于世;又擅哲学论述,先后有《人生功罪书》、《神圣工作》等巨著,时人评价说“神学笔法竟清新如是”。此女最大的贡献,乃在音律,一生作所七十七首圣咏,不拘一格,大有创新,为后世圣歌之滥觞。无比能打。

③其时欧洲大学已有颇多。其中法学一科的教材中,《查士丁尼罗马法汇纂》乃是耶历六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撰的,汇古典罗马民法之大要;《格拉蒂安教令集》由意大利教士格拉蒂安于耶历一千一百四十年左右编成,内有历届宗教会议与教皇所颁法令,乃是第一部教会法典,《教皇格雷高里九世法令汇编》、《克莱门书》、《罪行录》等皆是此书注解。《封建法典》源于伦巴底地区,本是地区之法,后来推广开来,为诸多贵族所用。究竟这三部法典何者为主,何者为辅,欧罗巴诸大学于中世一纪一直争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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