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重蹈昨天夹死蚂蚁的覆辙,我决定用手拿着喂。这蠢斯的后脚特长,壮得像是可以烤来吃。我就紧紧抓住这两条大腿,把螽斯的肚子往它嘴前递。我知道这里是最容易咬破,也最没有武力的地方。
这螽斯果然凶悍,嘴巴里吐出黑黑的水,八成是有毒的。幸亏我很小心地同时抓住它的腿和翅膀,使它既不能弹跳,又无法翻身。像是一位江湖好汉,被架上了脚镣手铐,只剩下一张能动的嘴。于是一边骂、一边被千刀万剐,声音愈骂愈小,血流愈来愈多。
也想到被腰斩的金对叹,年轻时读他选批的《杜诗》,批到(漫兴九首)"谁谓朝来不作意,狂风挽断最长条"时,说"岂知天地同事,尚有不可说者!"又说"朝骑白马的少年,半夜突然死了。"当他批这些句子的时候,岂会想到自己后来的"腰斩"?
这小小的螽斯正接受腰斩的酷刑,肚子被几口就咬破了,流出黑黑的血水,还有一小颗、一小颗,如黄瓜子的卵,我相信那是它的卵,《诗经》上读过"螽斯羽,说说兮;宜尔子孙,振振兮。"又说相传它一次可以生九十九子,怪不得这肚子里有不少卵。
多产的动物常常多亡,正因为它容易死,所以得多生孩子,也正因为它孩子多,所以虽然被杀,却能千年万代留到现在。许多昆虫,像蛾子,甚至能根据环境,来决定生产时重质还是重量。如此说来,杀几只蠢斯,果我螳螂之腹,也就不是什么罪过,何况螽斯是害虫,杀害虫更是应该。
眼看着,肚子吃光了,开始吃胸部。螽斯的前腿却还不断地挣扎,使螳螂十分不方便。想用钳子挡,钳子举不起来,只好不断摇头,躲避孟斯的脚。我想,我应该用剪刀把螽斯的脚剪掉,免得抓伤我的螳螂。反正已经死定了,如同被腰斩去下半身,而上半身被移到热桐油板上的金圣叹。是活着,仍能啄口气,写下几个"惨"字;却已经是死的,是死了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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