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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第十八世纪(25 / 41)

然的事。为了表示天朝大国的气度,对进贡国的那些使节团,一向有完善的照顾。我们回溯八世纪时,那些到了中国就不肯离开的使节,累积下来竟达四千余名之多,以致宰相李泌不得不下令驱逐,就可了解他们所受的待遇优渥到什么程度。有些品格恶劣的使节,甚至还利用这种优待,进入中国国境后,就像强盗一样,沿途横暴,为非作歹。中国政府总念及他们来自遥远的蛮夷之邦,缺少教养,倍加原谅。所以外国进贡的使节,有时候竟成为交通要道上的一大祸害。在进贡了之后,中国政府一定用丰富的赏赐作为回报,价值往往超过贡物的数倍。朝鲜就不断地对中国赏赐的绸缎过多而发出抱怨,因为它促使朝鲜的纺织业破产,严重地打击他们的农村经济。除了丰富的赏赐,使节团在进贡的同时,必然顺便(事实上却是主要的)携带大批货物,乘机做一次大买卖。所以若干国家不惜采取战争的压力,以要求增加进贡的次数。

在这种情形下,向中国进贡的非藩属国和大小部落,多不胜数,而以第七第八第九,三个世纪为最多,当时唐政府对所有进贡的国家或部落,一律封他们的国王或可汗为某州都督。这种州,称为羁縻州,唐政府既不一定知道州在什么地方,被封为都督的那些国王可汗,对中国文字也不认识,只不过仅是中国史学家在纸上记下的一笔而已。本世纪(十八)时,这种情形依旧,如哈萨克王国、布鲁特汗国(塔吉克)、布哈尔汗国(乌孜别克布哈拉)、浩罕王国(乌孜别克浩罕)、阿富汗王国、不丹王国、哲盂雄王国(锡金)、巴克达山汗国(阿富汗东北部)、柬埔寨王国,都是进贡国家。

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他们进贡的性质,位于今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市东北,有一个小小的坎巨提王国,它每三年向中国进贡一次,每次进贡砂金一两五钱(它的价值相当于一个人两星期的伙食费用),并不送到北京(那太远了),而由新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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