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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时代不同了(5 / 6)

火水哥眼中寒光一闪。

几乎就在他说最后两字的同时,脚下十根脚趾原地一抓,卡察,阿基看到水泥地面一下崩碎。

嗖,火水哥身影如箭,一步就跳到丁毅身前。

两人此时相距离有六米多,火水哥一个垫步比陈若兰还远,瞬发而至,快如鬼魅。

丁毅也算反应飞快的人,连眼睛都不敢眨一眼,就只看到人影一闪,火水哥已经贴到身前。

他以为火水哥会出拳,没想到火水哥拳头没到,嗖,左腿一抬,膝盖如枪,砰一下子就顶向丁毅的胸口处。

形意拳里有句歌诀,叫:‘膝打几处人不明,好似猛虎出目笼’。

火水哥脚踏虎形步,打的却是形意拳,真正的叫挂羊头卖狗肉。

如果丁毅也是个懂拳的人,看到火水哥之前踩着猫步,五指卷曲,肯定被他迷惑,以为他练的是虎形拳。

不过丁毅不是练拳的人,对来他说,火水哥练的什么拳并不重要。

而且火水哥这形意拳不正宗,自己胡乱学来的。

丁毅现在还不会拳,可他知道一个道理。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小说里也这么说的。

丁毅最大的优势,就是快。

只见丁毅双手闪电一按,叭,抢在火水哥顶中他之前,死死的架住这一膝盖。

丁毅这反应速度也让火水哥为之一震。

可火水哥不是普通人,这一膝盖被架住之后,扑,丁毅就觉的自己手掌一震,好像被一辆高速飞驰的汽车狠狠撞上。

明劲练骨,是为刚,是形意拳中的爆发劲,练到明劲巅峰,证明火水哥已经把易骨练到了极至,换句话说,火水哥的功夫都在骨头里。

膝盖上面,更是有人类最坚硬的一块骨头。

所以火水哥这一膝盖要么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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