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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 怪异少年(24 / 32)

姐的伙食在内,每天不过白银十五两。”

十五两银子,够一般穷苦百姓一年的生活费用了,还说不贵?当然,十五两银子,对富豪人家来说,简直不当一回事。他们往往一掷千金。

莫纹说:“妹妹,先给他一百两银子。”

“是!姐姐。”

店小二问:“不知小姐、少爷要在小店住多久?”

“我们走时再通知你。放心,走时,我们一分钱也不会少你。”

“不!不!小姐别见怪,小人只不过问问,好给小姐、少爷打点一下酒饭。”

“我们一两天也不一定,十天八天也不一定,一切等我们办完了事才说。不过,我们在这里住,你千万别对任何人说出来。”

“是、是,给客人保守秘密,一向是小店的规矩,请小姐放心,小人不会乱向人说。”

小芹早已从怀中掏出一个绣花荷包,荷包内装的尽是金叶子和金豆子,还有痴儿平日玩耍的几颗珍珠,光华夺目,每颗珍珠价值不下一千两白银。看得店小二眼也定了,几乎说不出话来,心想:这才是真正的富贵人家子女,我总算没有看错人。

小芹抓了六七片金叶子给店小二,问:“这够不够一百两银子?”

店小二将金叶子用手掂了一下:“小姐,有多了!四片金叶,已一百两银子有多。”

莫纹说:“有多的就先存放在你店内,我们走时,多除少补。”

“是!是!”

这时,一位二十多岁的妇女走了进来,一脸是笑,问店小二:“标哥,三位客人在这里住下吗?”

“不错!他们就在这里住下,你今后要小心伺候。”

“标哥!我知道了!”

店小二又向莫纹说:“小姐,她是小店的杂工,叫珍妹子,专门打点这楼阁的事,有客人住,她就伺候,没客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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