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都做得出来”一类的么?
我向监狱外面走去,在接待室中,我感到气氛十分不对头,所有的律师都垂头丧气地坐着,他们只在翻阅着文件而不交谈。
这种情形,使人一看便知道,请求缓刑的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虽然,缓刑的命令,往往是在最后一分钟,犯人已上了电椅之后才到达的,但是不是成功,事先多少有一点把握的。
我知道,律师们请求缓刑的理由,是和上诉的理由是一样的,他们的理由是:骆致谦的尸体,一直未被发现,如果他没有死呢?
如果骆致谦没有死,那么骆致逊的谋杀罪名,就不成立,律师们就抓住了这一点而大做文章。本来,这一点对骆致逊是相当有利的,如果骆致逊是用另一个方式谋杀了他弟弟的话。
而如今,骆致逊是将他弟弟,从高达八百九十二尺的悬崖之上,推下去的,有七个目击证人,在距离只不过五尺到十尺的情形下亲眼看到的。
辩护律师的滔滔雄辩,给主控官的一句话,就顶了回去,主控官问:“先生们,你们谁曾听说过一个人在八百九十二尺高的悬崖上跌下去而可以不死的?悬崖的下面是海,尸体当然已随着海流而消失了!”
骆致逊的死刑,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被定下来的。
如今,律师又以同样的理由去上诉,成功的希望自然极小。
我在囚室出来之后,心中感到了极度的不舒服。因为我也感到,骆致逊的“谋杀”行动,是有着隐情的,是有着极大的曲折的。
而我也愿意帮助他,愿意使他可以将这种隐情公开出来,但是我却无能为力!
我有什么法子,可以便他在行刑之前的两小时,越狱而去呢?所以,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我急急地跨过接待室,准备离去。但是,就在我来到了门口之际,我听到有人叫我:“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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