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搬一搬,上海那么大,搬了就没人知道,有了钱,买房子、做生意,什么不可以做?道福是我们的孩子,不论怎样,总比养大那杂夹种好!”
(听到了‘杂夹种’,哈山发出了一下愤怒的闷哼声。史道福曾形容过他小时候的样子:高鼻、大眼、肤色黝黑,他确然如此,外形一看,就可以看得出他有中东人的血统。)
叔叔叹了一声:“要是他父亲找到了我们,那可糟糕了,那人腰上的那把小刀,利得可以刮胡子!”
阿婶骂:“没种!谁叫他在上海滩做这种事,自己太笨!”
叔叔不住唉声叹气。
后来买了房子,又开了一间鞋铺,生活自然好了许多,可是叔叔似乎没有以前开心,总是唉声叹气,又喝酒,在史道福十八岁那年死了。
阿婶又多活了几年,临死的时候.才对史道福说:“道福啊!做人,真是不能做亏心事。唉,你还记得你小时候,有几天,我们家多了一个小囡?”
史道福十分记得:“是我把他送到孤儿院去的。”
阿婶吩咐史道福打开一只箱子,在箱子底下取出了一只小包袱来:“这就是那孩子来的时候的衣物,不知道为什么,他爸不要他……也不是不要,是把他留给你叔叔,那人说过要回来接孩子的,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提心吊胆,哪里有好日子过?小刀会的人,红眉毛绿眼睛,杀人不眨眼的啊!”
史道福虽然鄙夷阿婶,可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史道福也很难过。
阿婶又吩咐:“你……把这些保存好,那人要是来了,就给他,那孩子在孤儿院,要是他命硬,也会长大,好让他们父子团聚。”
哈山听到这里,已是泪流满面,史道福笑:“那是超过一甲子之前的事了。那些婴儿衣物,我倒还保存着。”
哈山直跳了起来:“快拿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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