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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以牙还牙(7 / 8)

,大多也不识字,由于他们彼此团结,也无人敢惹他们,不过就在他们中间却有一户书香门第,姓黄,黄老爷子学识渊博,是乡人中的文曲星,乡人们写信、写墓碑、写状纸等等弄笔杆子的事都是由他代劳、

逼老爷子曾经在管城县当过主簿,身边也无老伴,只有一个儿子,他的后半生便是在培养儿子中度过,儿子也颇为争气,在庆治十一年二十岁那年,一举考中进士,是当年进士中最年轻的一人。

只可惜他没有后台,在随后的吏部考中落榜,十年前经人介绍,在长安一个大户人家做了西席,每月领二十几贯钱,赡养老父,又娶妻生子,日子过得平淡而悠闲。

此人叫做黄云卿,性子随和,他从不与人争斗,见到乡人,无论是拉车地小贩,还是当差的小卒,他都会拱拱手问好,每天早出晚归,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当差?具体做什么?

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和其父一样,都肯帮助乡人,大家也相应敬他三分。

逼云卿三十余岁,长得斯文而秀气,他现在所服务的主人,正是洛王李俅,三年前被人介绍给李俅,做了他的文书,也就是整理卷宗、抄写书信一类,却不是他的幕僚,地位不高,但他却能接触到一些重要的文书。

这天上午,黄云卿还是和往常一样,先从巷子里走出,约走了二里路,他才招手叫了一辆马车,吩咐一声,“去延福坊!”便登车而去。

上了马车,黄云卿一般都是闭目养神,今天也不例外,可是走了约一刻钟后,他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一睁眼,却发现自己竟然到了朱雀大街,离延福坊已经很远了。

“喂!车夫,你搞错了吧!我要延福坊,不是朱雀大街。”他使劲敲打车壁,心中十分生气,三年来他从未迟到过,今天恐怕就来不及了。

他见车夫并不理睬他,继续向前走,黄云卿有些动怒了,又一次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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