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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不会再去多伦多了(4 / 7)

说实话,卫志明和字母哥两人位置和功能都有些相似,他们都可以从一号位打到五号位,他们都可以成为控球前锋,或者直接打控球后卫。不同的是,卫志明是字母哥的究极进化版,他的能力完爆字母哥。

不过,为了不让字母哥的天赋浪费,卫志明选择进入内线的打法。卫志明的内线水平,配合上他的大局观,传球诡异度,贾森-基德立刻选择普林斯顿作为战术,这是为了完完全全的符合卫志明的特色。

结果很明显,普林斯顿非常适合雄鹿,或者说非常适合卫志明,他们雄鹿在东部打出了一片天空,现在又非常有可能进入东部决赛。

所以,当今天字母哥被洛瑞全场紧逼弄得有些狼狈的时候,卫志明直接代理了字母哥的位置,他和字母哥换了换位置。

字母哥在内线的防守没有卫志明好,好在比永博也只是个糙哥,他比比永博强得多。

卫志明控球看着洛瑞,他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全场紧逼,有点意思,你来断我啊。我有211cm的身高,你可以来试试能不能断了我。”

卫志明比洛瑞高出一头,讲道理他控球的时候,重心会很高,如果有人上前逼迫,他的失误会增高。

然而,卫志明的出现,就是颠覆联盟常识的,卫志明控球能力非常的娴熟,他的运球猛地一看,感觉就不像是一个211cm的大高个子在运球,反倒是像......像一个很矮的小个子。

阿伦-艾弗森!

不少球迷心中忽然蹦出了这个名字,随后他们笑了笑,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是艾弗森,如果是艾弗森,他的的运球可是轻轻松松晃到和他对位的球员。

这可不是开玩笑,艾弗森的成名绝技蝴蝶穿花步,不少人都感受过他的厉害,就算当年的乔老爷子,都被艾弗森两段crossover,可是把乔老爷子晃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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