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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天生妖孽(3 / 6)

爆表的妖孽,没长身体尽长脑子去了?……好吧,我满肚子超越这个时代的理论知识,慢慢的教一点给她试试看!

次日,薛绍从西市武器铺里把定做的兵器拿到了。总的来说铁匠的手艺还算过得去,虽然无法和后世的军工技术相提并论、不可能真的达到薛绍预想中的水准,但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店主人还不惜本钱的用鲨皮做了刀鞘,弩的用料也很结实,按照薛绍的要求更多的采用了钢铁材质,而不是像这个时代一般的弩那样多用竹木,弩矢也是纯铁打造。飞刀、虎牙和三棱刺,都还算顺手。

薛绍大致满意,支付了剩下的一半款项还多打赏了十个乾封泉宝。店主人自然是高兴但也有些胆战心惊,反复叮嘱说“郎君切莫拿着这弩四处招摇现世,如若被人告发那可是天大的祸事了!”

薛绍不置可否的微然一笑,提起弩箱和兵器盒子大步就朝店外走。

武器铺的老板直吸凉气儿,慌忙拉住薛绍,“郎君千万留步!不如且从后门走,待小店用马车送你回家?”

“呵呵!”薛绍扔给店主人一个流行于后世络的主流笑声,绕开他径直走出了店外,将弩箱和兵器盒子往马货上一架,骑上马扬长而去。

店主人长吁一口气,这下反倒是不怕了!

有恃,方能无恐。

商人识人的眼光向来敏锐。一般私藏了弩,按律是要被流放的,不可能不害怕。但是那位买家既然敢于扛着一把弩在长安招摇过市,那就意味着只要他没去谋反、杀人,那就半点风波也不会有。那么现在看来他不是“一般人”,很有可能是贵族,说不定还是和皇家沾亲带故的贵族。

何谓贵族?

《永徽律疏》上明明白白的引用了《礼记》的原话:“刑不上大夫”,并写明了“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也就是说,一般的法律对皇亲国戚、门阀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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