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血眸地精毫不迟疑的开口说道,“无论是我,还是我的后代,我们将永远视您为我们的王!我们的神!”
“你这话说得倒是好听。”肖恩失笑一声。
对于地精的信誉程度,其实在人类的世界评价还是不错的,但是蛮荒之地的情况,却又有些另当别论了。毕竟蛮荒之地的战争实在是太频繁了,而地精这个种族又天生就比较弱势,单纯而论的战争对于地精而言从来就没有任何优势。早期蛮荒之地的战争里,伤亡最惨重的就是地精了。
若非如此的话,地精又怎么可能会被迫进行进化呢?
在蛮荒之地,任何一切怪异的现象都不足为奇,因为这些都是被逼着进化出来的。
像地精的嗅觉,就离谱得有些不科学,比起外界人类精心饲养的猎犬还要敏锐,甚至就算是那些以嗅觉而闻名的魔兽都不一定比得上蛮荒之地的地精。当然,唯一让很多人觉得遗憾的,就是地精的听觉并没有进化得太过离谱。当然这也是自然界的一种限制法则,否则的话恐怕第一个受不了的就是地精自己。
毕竟,论及生育繁殖程度,地精和狗头人可是有得一拼的。
像蛮荒之地的野蛮人或者其他种族部落,一般两百人左右的规模就算是一个五等席的部落。人数如果超过五百的话甚至已经能够成为四等席部落了。可是地精和狗头人,通常五、六百的数目也只不过是一个五等席的部落而已。人数起码得超过一千才有可能成为四等席部落。否则的话炎旗部落也不可能拉出两百人规模的队伍来袭击重岩部落了。
只不过就算是五、六百人口的五等席狗头人部落,在遭遇到两百名狗头人近乎全灭的结局后,恐怕如今也应该要过起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相比起来,这名血眸地精的部落能够拥有地精骑兵这个级别的兵种,恐怕应该也是一个实力比较强盛的部落。只不过蛮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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