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人可以,配枪要留下,等天涯省警察厅发证明过来,证明这一把枪是杨局你的配枪,然后再还你。”
这就是说不追究杨明“非法持枪”的责任了,但是同时还不忘记恶心一下人,你既然有胆子在天南搞风搞雨的,那就要做好别人把糗事宣传到你天涯去的心理准备。
从道理上,这个要求非常正常,你没有带持枪证,那么素波警方绝对有权力质疑这把枪的来路,哪怕你是一市的警察局长。
当然,杨明走人之后,可以对这个要求不再理会,大不了是一把枪嘛,老子不要了不就完了?诚然,配枪对警察来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是他是局长,确实可以在某些环节上变通一下。
然而,这么做的后果实在有点不堪设想,这把枪将来出了什么纰漏,就不好收拾了,虽然赵明博未必有那胆子搞出纰漏,虽然杨局长十有**压得住纰漏,但是毫无疑问,被动是难免的。
说句良心话,想搞臭杨明根本不用这么复杂,赵明博给天涯省警察厅发一份传真就行了,要求核实该配枪的主人到底是谁。
做为警察局长,杨明就算在省厅里到处都是关系,也总有打点不到的地方,自己找人发个证明过来,总比被素波的警察把事情捅过去要主动得多,影响面也小得多。
所以,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陈太忠并不怕对方翻悔,而且他相信,以对方的智商,完全能想到口是心非的后果。
这个要求真的是难煞杨局长了,心说你都答应放过我了,现在又整出这么一个要求来,嫌我不够丢人现眼的吗?居然要把这件事捅到天涯?“太忠,都已经这样了,没必要的吧?”
“有必要,很有必要,”陈太忠淡淡地回答,提出这么个要求,不仅仅是他气儿还不是很顺的缘故,更有一点,这个证明落到赵明博手里,那也算一道护身符。
这一次,赵所长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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