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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4章 拍卖猫腻(3 / 4)

的东西,其实都是自己人和托儿“造”出来的。

外行人也能看出来,这样做最起码有两个好处,一是广告效应,二是拉高拍卖纪录。

特别是现在有些知名度不高的艺术家,特喜欢这个办法。比如本来一个年轻画家,画作是两千一平尺。他选了一幅作品上拍,雇人哄抬价格,最后拍出的成交价成了两万一平尺,其实东西转了一圈还在自己手里,但是名头出去了,作品的“市场行情”涨了!以后赚钱更容易。

而一些本来就不错的古玩真品,拍卖行也会安排好托儿举牌。不过这个得有点儿技巧,因为真正目的是让真买家拍到,尽量不能最后砸自己手里。

拍卖行正常能收到什么钱呢?一般是成交价一成左右的佣金,百分之一的保险费,再就是每件几百上千不等的图录宣传费。还有就是百分之三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这个落不到拍卖行手里。

所以,最大头,就是成交价一成左右的佣金,成交价越高,拍卖行赚得越多。“假拍”顶出高价,拍卖行赚了,货主也赚了,冤大头是买家。

还有一种情况,一般人可能不知道,那就是货主、买家、拍卖行,三方一起玩儿“假拍”!

怎么玩儿?这种情况下,买家和货主一般都是行家,彼此都清楚拍品的行价,而买家和货主也已经达成了买卖协议,但是却仍要拉上拍卖行,出佣金在拍卖会上走一遭。

比如,一件瓷器,买卖双方约定一百万成交,但是上了拍卖会,找托儿来参演,一路拍到五百万!最后的拍卖纪录就是五百万。其实呢,买卖双方还是按一百万来交易,拍卖行也是按照一百万的成交价来赚该赚的钱。

这个五百万的价儿,是给外人看的。对买家的好处不必说,对货主当然也有好处,最起码提升了口碑和名气,再往外卖东西更顺溜。对拍卖行来说,赚了佣金,还多了一笔业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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