龄约在三十上下,一手牵着一个同样身披重孝的孩童,神情悲伤,泪眼婆娑,她就是刘仁的妻子刘张氏。
那两名孩童是刘仁的两个儿子,左边的五六岁,右边的四五岁,充满童稚的脸上充满了惊恐的神色,怯生生地望着公堂上的众人。
见到那两名孩童后,李云天的眉头微微皱了皱,随后视线落在了刘张氏身上。
“民妇刘张氏叩见青天大老爷,望青天大老爷给民妇做主伸冤,让民妇的丈夫在九泉之下可以瞑目。”刘张氏来到堂前双腿一屈就跪了下去,取出一张状子双手高托着举在头顶上,一脸悲愤地操着一口江南口音向坐在案桌后面的赵慕宇说道。
两个孩童也就势跪在了刘张氏的身旁,跟着刘张氏一起磕头,模样十分惹人怜爱。
“刘张氏,按照大明律例,民告官者无论有罪无罪皆要先杖责三十,你可愿意受杖?”赵慕宇神情严肃地望着刘张氏,不动声色地说道,“另外,诬陷公侯者反坐之罪罪加一等,你可要想好了。”
明朝律例规定,民告官,下告上,皆杖三十,也就是打三十大板。
如果所告属实的话,那么就“坐失不论”,不追究上告者的责任,可如果上告者是诬告,那么就要“反坐”,也就是以其诬告的罪名为其定刑,而且上告的对象如果是大明勋贵或者皇族的话要罪加一等。
而且,到衙门告状也有相应的规矩,明朝有放告日,那些非身体伤害活着致人死亡的普通民事诉讼案,衙门只允许百姓们在一定的日子上告,通常选择初一、初五,其他时间则不会受理,以免影响了衙门的运作。
不仅如此,古代的衙门辰时初刻点卯,到了申时三刻就收班,也就是早上七点上班,下午四点就下班,因此告状也要尽早,以免误了时辰。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的民事诉讼通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审官通常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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