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喜剧天王>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分账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分账(2 / 4)

,卖出五千万应该不成问题!

对了,目前最贵的电影是《捉妖记》,卖了六千万…

这些都属于内地收益,《乘风破浪》还将出口到海外三十多个国家,这笔海外收益基本上跟白小飞无关。

也没多少,毕竟华语片的海外收益都不怎么样,尤其是都市类型…

相比于海外,内地可以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乘风破浪》才下档,白小飞工作室的会计师和永盛就核对了账目明细。

账目很清晰,就算白小飞这种对财务不是特别了解的人,也能看明白。

《乘风破浪》内地票房总计18.886亿,按照签署的行协议,院线方扣除税费等固定开支后,作为发行方,永盛收到了总计7.3亿的内地票房分成。

《乘风破浪》的制片成本是6800万,广告植入之类的算入了收益之中。

电影上映期间,院线会有广告,这个叫电影映前广告,一般来说,卖相越好的影片,会有更多的贴片广告找上门,这部分的收益院线会分走四成,余下的尽归出品方所有。

《乘风破浪》的贴片广告卖了差不多四千万,出品方能分走两千多万。

这么一算,《乘风破浪》的收益接近8亿!

一般来说,院线方面会分三次将这笔钱汇入发行方手上,但对于大卖的电影,还是会有特例的,基本上影片下档的第三天,分账就已经到了!

发行方也就是永盛,拿到这笔款项之后,首先把白小飞工作室垫付的3800万宣发费用结清,然后再将百分之十五的票房收益付清。

百分之十五就是1.2亿,扣除百分之二十的税款之后,还剩一亿!

当然称得上大赚特赚,只不过相较于永盛方面接近6亿的纯利润,陈宝莲多少有点眼红。

当初要是再在争取一下就好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