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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谁是元凶(13 / 25)

萧百庭才可水落石出。

而恩师偏偏又有偏袒萧百庭之意,说这条毒龙“本性不坏”,又是“心仪金佛,极尽孝驯,未获金佛前,下手之可能不大”

再根据南宫华的解说,他只有沉默了。

思索,再思索,脑中灵光连闪,他整理一下,能捕捉到的该有下列几点假设:第一,“毒龙”既是“心仪金佛”也即证明这条毒龙对金佛之心仪已久,且为恩师所了解,可见必有比其他八龙更注意金佛之处,才使恩师特提出一下。

第二,如顺理成章,“毒龙”的“极尽孝驯”,假定是有“目的”,也可说是一种手段,而非出于敬顺至诚的话,只可说是卑鄙的化装而已,那好有一比,一个阴险的儿子为了争取巨大的遗产,想先取得其父的特别宠爱,或使其父对他特别注意,以便得到比其他兄弟得天独厚的遗产一样。

第三,“未获得金佛前,下手之可能不大……”这两句,显然是由上面推理而来。

这很难说,如果“毒龙”和那种别有用心的“儿子”一样的话,在久等不耐,夜长梦多,或发觉恩师对其他同门另有心意的话,为免功败垂成,白费心力,就如“久病无孝子”

的情况,在某种罪恶的贪婪自私意念作祟,突然冲动起来,就难免造成拭父的惨剧,弑师又何尝不可?

但是,如照这种假设,则弑师元凶为萧百庭了。

那也等于推翻了恩师的遗言原意。

舍此外,又如何求证对“毒龙”洗脱罪嫌的有利方面?

是么?以“毒龙”萧百庭身为十绝颠僧首徒来说,以“立长不立幼”的‘传统”来说,他是继承“十绝”门户,得传衣钵的正主。

而恩师就是由这位首徒奉养在毒龙谷的。

以事言事、以情论情,萧百庭的确没有弑师之理?

因为,出事在他的家里,是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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