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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10 / 11)

怎么做出来的?而且,根据验尸,这一次的作案,只用了两枚指头,拇指和食指。刘启中想起兜里的那张脖子论,看来,作案者还真是不断深入研究,不断改变作案方法啊,这人,或者非人类,已经走火入魔了吧。

这一回,刘启中没去现场,因为他知道,去了也没用,案发现场肯定找不到任何有用线索。而且,他不愿再被不断出现的现场牵着鼻子走,不愿再根据常规手段测量记录现场,他必须跳出原有思维,站到一定高度,重新思考分析案情,揪出作案人。

由刘启中主导的国家警总破案小组凑一起开了整整三天会,与会领导听取大家最终得出的意见后,拍板同意。刘启中的考虑是,根据他以前偶遇时候看到的那个王律师的奔跑速度,以及连环大案作案时间之紧凑对比之下的作案空间跨度之大,可以推知,案犯无论是作为一个群体,还是作为个人,其速度都是非常惊人。所以,破案时候必须针对其惊人速度,制定对应策略,展开人海战术,使案犯掩盖证据的行动顾此失彼。为此,警总发文,督促每个发案地区警局提供二十名警员于九月二十七日同时待命,等待警总同时发布调查命令,同时出发展开深入调查。

因为连环大案发生频率之高,影响之大,死者之多,更因为死者都是为人切齿痛恨的社会渣滓,舆论对其的关注已至沸点。甚至已经有网站专门建立“罗宾汉专区”,各路网名在专区纷纷发表评论。民意调查表明,竟然有超过半数的网民不希望破案,希望这个罗宾汉组织继续行动,为民锄恶。更有激烈者甚至声称,警总成立的连环大案破案小组是顺应贪官之意,打击民间正义,保护违法犯罪。反而那些反对动用死刑必须依靠法律武器反贪锄暴的声音得不到太多支持。

密集的舆论以及反调,让刘启中及其小组成员感受到非常巨大的压力。他们也曾讨论网络上的民意,他们内心也喜欢快意恩仇,但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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