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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老美又来帮忙了(13 / 15)

,认为再多给美援亦无济于事,所以一再要求他让贤,或完全授权给有能力的人。美国人当面向蒋一再提及这些,并不是什么秘密。蒋介石第三次下野固然由于徐蚌失利,美国的压力也是主要原因。美国人看上孙立人亦非秘密,事实上无论就军事素养、能力以及战功而言,国民党将领中实无出其右者,并非仅仅是曾经留美之故。真正的历史真相是,孙立人虽然满腹牢骚,瞧不起黄埔,不把蒋经国放在眼里,但因一念之差仍然效忠蒋介石。孙于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o年间有足够的时间与条件联美倒蒋,更何况李宗仁也想除蒋。蒋当时虽幕后操纵,毕竟是下了野,失去了名分,既有美国的全力支持,里应外合,于蒋亡命之际倒之,实易如反掌。萧公权教授曾说过,他于一九四九年秋天离台赴美前,因与孙立人乃清华旧友,过从甚密,孙于周末照例派吉普车来接,无话不谈。谈到牢骚处,萧戏说若有决心,愿草檄文,而孙终无决心,更无意倒蒋,故萧氏谓“孙将军有勇无谋”,无谋者,没有政治野心之谓也,亦可为孙未尝对美方有所谓正面回应的旁证。

孙立人于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o年代可倒蒋而不愿倒蒋,蒋于一九五五年孙无以倒蒋时,竟以莫须有之罪名指孙欲以兵变倒蒋,实欲借故除孙耳,可谓狠者胜、善者冤也。

从历史定位看,孙立人案的种种冤情,确如岳飞案。岳飞案的成立关键是凭“众证结案,而武穆竟无服辞云”。这就是说,全凭别人的旁证咬岳飞,并没有岳飞自己承认的证据,孙立人也是“无服辞”,真是古今同调;岳飞案的罪名是“措置别做擘划”,孙立人案中的罪名是“明告叛乱计划”,也是古今同调;岳飞案中的罪名是“指斥乘舆”,孙立人案中的罪名是“辱骂元首”,也是古今同调。岳飞案中的元凶赵构杀岳飞以免直捣黄龙,迎回两宫;孙案的元凶蒋介石囚禁孙立人以免妨碍太子接班,更是古今同调。最妙的,岳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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