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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7 / 16)

美女,就是王尚勤。她是台大农经系四年级的学生,我虽认识她哥哥、妹妹,可是一直到1962年2月24日在“中央研究院”的公车上,我才碰巧认识了她。我约她来“碧潭山楼”一次,她是我新店山居九个半月中,唯一一位与我单独在一起的女人,这年3月29日,我就搬回台北了。“碧潭山楼”的房子和简陋家具,都移给陈鼓应了。

新店山居给了我许多退伍以来的新经历,比如我终于接近了大自然(那时碧潭还没被污染)。比如我终于睡上了木板床(在“四席小屋”睡的是行军床)、比如我终于考上了研究所(两年前为了回避“罗”考研究所,我没报名)。……新店山居虽有很多新经历,但是一个老经历还是没有解决,就是穷困。在给姚从吾老师做台湾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助理的时候,因为该会成立不久,一切还没有完全上轨道,所订一些规章不尽理想。在助理人员发薪上要拖上一阵子,就是一例。我身受其害,我忍不住了,决定不使姚从吾老师为难,直接“通天”了。——我在10月6日写信给老师的老师胡适,向他抗议。因为他是这个委员会的负责人。我信中说:

我们做助理的人与研究讲座教授和领甲乙种补助的先生们不同,他们有教授、讲师的本薪,补助的钱对他们是“安定费”,是本薪以外的“补”与“助”,可是我们“助理级”的就不同了,早几天或晚几天发薪对我们所生的影响是不能跟他们比的,每月唯一的一千元,它是我们的本薪,它迟迟不发,对“专任”两个字是一种讽刺,并且使我个人不好意思再向姚先生借钱,使我三条裤子进了当铺,最后还不得不向您唠叨诉苦,这是制度的漏洞还是人谋的不臧我不清楚,说句自私的话,我只不过是不希望“三无主义”在我头顶上发生而已。

胡适收信后,在7日就限时信寄到我新店山居,他写道:李敖先生:

自从收到你7月4日的长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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