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此五位先生,谁是好人,谁是坏蛋,天下自有公论,不过扯在我头上而说唆使云云,则完完全全是厚诬!我不甘心使此五人因我受谤,也不甘心我个人横被打手之恶名,故此诬陷奇案,我非打个水落石出不可!
南港学苑,乃某些清白学人养清处白之地,彼等因过分清白,反视李敖,自然双眉紧敛,忧心忡忡,或以引狼入室,殊非他们之福;但他们何不想想:引狼入室,固非他们之福,然而放虎归山,难道是他们之福吗?
人间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春梦一常春梦醒来,恍悟儒林内史,还如一梦中。……
我在文献会被请出门。“中央研究院”不准进门,接连的事件,使我深刻感到:原来一个人,坚守原则,不入国民党;坚守原则,跟国民党打官司;坚守原则,我手写我口、决心做党外,到头来会混得没有职业,混得已到手的职业会失去、没到手的职业会泡汤。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啊这些,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岂不都是求仁得仁的必然结果吗?
最有趣的,陶希圣在拉我加入国民党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闹愈凶的时候,终于对我反目相向,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写短论批我。他先写了一篇《保全台大的名誉》(1964年9月2日),其中说台大有好学生,“但是不肖的学生亦间有之。如某杂志最近几个月,连续刊载某毕业生诬蔑台大的文章,叛师毁友,极尽其架空造谣刻薄恶毒之能事。台大在校师生以及海外师友看见此种文章,至少感觉其为母校之羞,无可容忍。”“中国人一向有不入官府、不打官司的风尚。我们亦不愿鼓励任何人打官司。但是我们认为台大对于这种玷辱校誉的事情,应该依法追诉,无所用其姑息。”四天以后(1964年9月6日),他又写了一篇《谤书》,其中说:“市场上出现一部书,名为《胡适评传》。这本书只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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