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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彭尸纪(20 / 23)

号信:

长廷老弟:

上月十四日你当面"敬请李敖先生指正"的书——《谢长廷新文化教室》,我读过了,我特别注意到你那"动态道德观"的立论,那是你在咖啡厅里向我一再陈述的重点。今早看到《联合报》第四版,在报道李敖出版《你不知道的彭明敏》新闻后,有这样一段话:

支持彭明敏参选总统的立委谢长廷则认为,李敖陈述不足以采信,因为并没有"受害人"出面指控彭明敏。

我看了,不禁失笑。照你老弟的法律观点,则希特勒干掉三百万犹太人也自然是不足采信的,因为并没有"受害入"出面指控希特勒-事实上,这三百万犹太人也永远不能出面了,因为他们都被杀光灭口了。不过,没有"受害人"出面并不等于死了三百万犹太人的事实不足采信,事实毕竟是事实哟!

我写《你不知道的彭明敏》,陈述的全是事实,从彭先生诬陷朋友到诱奸女生、从彭先生出卖同志到不义寡情,无一不举证历历,且我自己就是"受害人",你怎么可以在彭先生只手遮天以后,跟着双乎遮天,说出那种话?是不是你的法律观点认为"受害人"本身之言不客观?你令我回想起我被彭先生诬陷后关在军法黑狱的日子,不论多少"受害人"向军法酷吏喊冤,说被刑求逼供,但军法酷吏们千篇一律的判决总是:"空言狡展,不足采信。"长廷老弟啊,你这次不足采信的话,真使我"故"狱梦重归"呢!

也许我老了,赶不上你们年轻人的动态,在道德上尤其赶不上,但你的老师李鸿禧跟我一样老。在台大第一宿舍,我住第四室,他注第三室。他成名后,在外张扬,说当年台大有"二李"之称,指李敖和他,是鼎鼎大名的学生。其实,我们但知当时只有李敖"一李"。"二李"之说,膨风耳、牛皮耳、自抬身价耳。如今令师己大大的有名,他为他的令师彭先生助选,撇开他自己深信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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