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其他综合>快意恩仇录> 11 彭尸纪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11 彭尸纪(7 / 23)

领袖日理万机,犹不忘理百姓一鸡(大鸡鸡),真可谓察察为暗了。

至于蒋密察之下的彭明敏"秽行恶迹",我相信也并非全属空穴来风,他自己的行为不检,恐怕也正是授人以柄的把柄也。

要不是他自己有问题,国民党纵使"最高决策",恐怕也难以落实到对方的"最低部位"上。……(略-编者狗屎编者-文岭)有一次彭明敏向我说,他羡慕mysecretlife一书的作者,因为该作者一生搞过四千个女人。如果彭明敏的形象是花花公子,他要搞几千个都是他的事;但彭明敏以正人君子、台独英雄、为人师表、贵族绅士为形象,他如此行径,就未免太不相称、太伪君子了。不过,当事人彭明敏自己,倒也夷然处之并不失理直气壮。他曾跟我说:"国民党宣传我跟女人的私德如何如何,但国民党的总理、国民党的总裁,他们哪个跟女人的关系不是一本花账!"言下不胜委屈之至,我一边听,一边笑,深感此公真好有一比也!

前面我说"彭案"的发生有偶然因素,原来是彭明敏与台大法学院某名教授之妻有染,事发后他怕吃官司,一方面在"一九六四、九、九"(案发前十一天)写信给我们《文星》说,"被卷入公私交错的一案件,并有可能进入司法阶段,所以不得不暂时停笔,以便全力去处理这件事";一方面在"全力去处理"恐怕无效之际,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大干一次。

中国有"冲喜"之俗,即在万般无奈之际,以洞房之事冲去家中祸事。彭明敏正好相反,他是"冲祸"以代"冲喜",用更耸人听闻的军法案件来冲掉司法案件、用叛乱案件来冲掉乱判案件,以俟奇迹产生。这,就是"彭案"发生的偶然因素。"彭案"中三个书呆子没有那么伟大,至少彭明敏没有,彭明敏绝对不比他的二个学生还笨,但他慌了,所以计谋"小头"问题、"大头"解决,就这样的,台湾人的历史多出了伟大而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