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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处女膜整形"(11 / 25)

togivethiswoundtome.

"左手的缪思"余光中先生的传神译诗是:

她只说:"他,他,好爵爷,是他指使这只手给我这伤疤。"

于是她死了,她用死的壮烈来抗议这种羞辱(shame),用死的代价来表明自己是个道道地地的节妇(truewife)。

这种中古的思想模式,这种中古的漂白贞节的方式,在我们中国的民间里,也是多得随手可举,试翻翻"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二月壬午:

旌表江宁烈妇,戴有功妻薛氏,拒奸殒命;烈女,孟行可女闺姐,拒奸自尽,各给银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二月乙未:

旌表陕西烈妇吴氏,拒奸殒命,给银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四月庚午:

旌表河南烈女,郑维德义女喜孜,拒奸殒命;湖广烈妇,任邦畿妻何氏,拒奸自尽,各给银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五月王子:

旌表直隶烈女,张耿女张氏,拒奸自尽;陕西烈妇王氏,拒奸殒命,各给银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十一月乙卯:

旌表河南烈妇孙氏,拒奸殒命,给银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十二月己已:

旌表河南烈妇,张玉生妻程氏,拒奸殒命,给银建坊如例。

十一个月间,高高在上的皇帝就褒扬了九个"拒奸殒命"、"拒奸自尽"的不幸女人,这是何等"鼓励"!"给银建坊"(贞节牌坊),这又是何等"诱惑"!

同治五年(一八六六)《苏州府采访总局知照单》里,就有申请旌表的条例:

烈女凡未经适人,遇暴身殉者,例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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