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徐文长的那篇《贡氏传》里,描写贡氏的守寡论,很有代表性:
贡氏某处人,嫁郡诸生某,某某地中名士。贡助之方成学,顾婴疾且死,执贡手曰:"吾不能偕子以室矣!欲待子以穴,得乎?"贡泣曰:"幸而更举案以从,妾之愿也,即不讳,妾有把中握帚,为君除棺中埃耳!不待我以穴,将何为?"某遂瞑。贡则抚其所遗孤女以居,未几,女亦死。
母怜之,则来相规慰曰:"一婴要不能有,而欲子以终身,可乎?"贡则复位曰:"良人谷而不后,天也;若守节则人耳!"乃剪发以誓。母数迎之,偶为一归……阅四十乃死,盖年六十矣〔注三〕必须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寡妇守寡的多,殉夫的少,这个原因大都是为了要养儿女(甚至遗腹子),或者养舅姑(公公婆婆)〔注四〕,基于这种养老育幼的缘故,故中国的寡妇殉夫数目,赶不上印度。
这一类观念演变到极致,甚至太太在丈夫死前就要有一番决绝的表示;像房玄龄年轻时,有一度病得要死,他向太大说可以另找新欢,他的太太为了表示绝不变心,特地将自己一只眼睛挖出来!后来房玄龄的病好了,可是太太却变成一个独眼龙。
再嫁困难
由于"处女膜主义"到"泛处女主义"的作祟,一个把"处女膜"给了男人的女人,再想凭无膜之身,博有膜之报,自然就难难难了。所以寡妇再嫁也好、离婚改嫁也罢,都得不到正常的待遇,得到的反倒是嘲笑与讥讽。像元朝李有《古杭杂记》中所挖苦的:"挂起招牌,一声喝采,旧店新开。"宋人秦观《淮海集》中"蔡氏夫人行状"里记蔡氏年十四适同郡环生,生故疾病,成礼十六日而卒,夫人虽幼,居丧事舅姑孝谨如成人。已而其舅又卒,为之斩衰、蔬食、诵佛经,无复更嫁意。于是其母与诸昆弟率亲族数十人即环馆,夺之,曰:"若十四而适人,十六日而夫死,为夫之丧三年,舅之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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