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就传过道,因为干别的都不行。他听说地球上有个中国,可是与他毫无关联,因而也就不在话下。自从他的舅舅从中国回来,他开始对中国发生了兴趣。他的舅舅在年轻的时候偷过人家的牲口,被人家削去了一只耳朵,所以逃到中国去,卖卖鸦片什么的,发了不小的财。发财还乡之后,亲友们,就是原来管他叫流氓的亲友们,不约而同地称他为中国通。在他的面前,他们一致地避免说“耳朵”这个词儿,并且都得到了启发——混到山穷水尽,便上中国去发财,不必考虑有一只、还是两只耳朵。牛牧师也非例外。他的生活相当困难,到圣诞节都不一定能够吃上一顿烤火鸡。舅舅指给他一条明路:“该到中国去!在这儿,你连在圣诞节都吃不上烤火鸡;到那儿,你天天可以吃肥母鸡,大鸡蛋!在这儿,你永远雇不起仆人;到那儿,你可以起码用一男一女,两个仆人!去吧!”
于是,牛牧师就决定到中国来。作了应有的准备,一来二去,他就来到了北京。舅舅果然说对了:他有了自己独住的小房子,用上一男一女两个仆人;鸡和鸡蛋是那么便宜,他差不多每三天就过一次圣诞节。他开始发胖。
对于工作,他不大热心,可又不敢太不热心。他想发财,而传教毕竟与贩卖鸦片有所不同。他没法儿全心全意地去工作。可是,他又准知道,若是一点成绩作不出来,他就会失去刚刚长出来的那一身肉。因此,在工作上,他总是忽冷忽热,有冬有夏。在多老大遇见他的那一天,他的心情恰好是夏天的,想把北京所有的罪人都领到上帝面前来,作出成绩。在这种时候,他羡慕天主教的神甫们。天主教的条件好,势力厚,神甫们可以用钱收买教徒,用势力庇护教徒,甚至修建堡垒,藏有枪炮。神甫们几乎全象些小皇帝。他,一个基督教的牧师,没有那么大的威风。想到这里,他不由地也想起舅舅的话来:“对中国人,别给他一点好颜色!你越厉害,他们越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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