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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公孙檄文(3 / 4)

会,伐荆楚以致菁茅,诛曹、卫以章无礼。臣虽顽愚,名非先贤,蒙被朝恩,负荷重任,职在鈇钺,奉辞伐罪,辄与诸将州郡共讨绍等。若大事克捷,罪人斯得,庶续桓文忠诚之效。”

这十条大罪,当然有的不免牵强,但是主要的几条,其实还是说的很到位的。

引董卓进京,致使权柄旁落,导致天子成为董卓手中玩物,少帝被废,饮鸩而死,这都是事实。当然,后面这些事情都是董卓做的,但是根源还是在于袁绍向何进献计引军勤王。所以公孙瓒将其列为第一大罪,也并无不当。

其次便是窃取韩馥的冀州,这也是事实。袁绍听取了手下逢纪的建议,用威逼利诱的方法,让韩馥拱手送上冀州,最后又把韩馥吓的自戕与污厕,这恐怕也必须算到袁绍头上。

最令世人不齿的便是袁绍对伐董先锋孙坚的釜底抽薪。本来孙坚已经势如破竹,逼得董卓不得不迁都长安,但是袁绍的所作所为,让孙坚成为无家可归的孤军,以致失去伐董的最好时机,这也是事实。

其它或有牵强,但这三条可算是明白无误。

袁绍也自知理亏,本来也不愿意辩驳,但是显然许攸是想借助刘征有求于冀州,想要朝廷给以正名,好去除袁绍身上的污点。这许攸若在现代,要是不做生意,那可真是可惜。

刘虞也听过这封檄文的内容,想了想,于是对袁绍说道:“公孙瓒昔日所言,乃一时愤慨之词,不免虚言妄语,本初不必介意。子远护主心切,理所应当,职分所在。既如此,刘虞回去后,便请大将军上书朝廷,使尚书台拟一封褒奖檄文,为本初正名,以继袁门清白,如此可好?”

袁绍听了这话,心中颇为欣喜,许攸也满意的点点头。

袁绍于是对刘虞说道:“既然虞公愿意从中照顾,袁某愿如虞公所说,与公孙瓒罢手言和!虞公放心,檄文到日,冀州兵马后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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