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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三得三失(5 / 7)

颁诏,顷刻间其家可破。

“今大司马除其禁令,使商贾皆能着绫罗、居广厦、食膏腴,甚至养宾客,则人必慕之,倘若皆风从为商,田土必荒,是大不利于国家也!”

这也是老生常谈了,裴该在解除禁令之前,便曾经跟裴嶷等人就这个问题辩论过很久,对此早有应对之策。于是他笑笑说:“卿言商贾逐利而不知仁,我以为未必。如郑之弦高,犒秦师而救国,彼乃不知仁义,且有害于国家么?”

陈頵反驳道:“败秽之中,偶有芝兰,不足为凭。”

裴该便道:“则若舍败秽而不顾,即生芝兰,其谁知之啊?我今唯用芝兰耳。”

陈頵说芝兰你当然可以用啊——“既云考试不问门第,则可驰商贾之家不得为吏之禁,若有才俊,试之可用,即授品秩。唯其它旧禁,不可废弛。”

裴该正色道:“延思,譬若贫瘠之土,不可为农,唯生稗草,那我是一火焚之,使其抛荒好呢,还是任由稗草生长,可以偶获芝兰好呢?若其滋蔓,自当剪除,使不为害;但若天然设限,过高者锄,恐怕芝兰永不会生啊。

“历朝所设禁令,是使富者不能贵,然而贵者独能富,卓氏、程郑,终不能与官商比类,由是遂生石崇……”

市场就这么大,民间资本起不来,官僚资本就会进入,结果是催生出了石崇之类的官商,其对整个商业的破坏相当之大。

“如卓、程等,终不如石季伦(石崇)害国之甚也。且农耕之家,若止力田,不过小康,凡阡陌纵横者,莫不因侵吞起家。于彼等而无商贾之禁,人不以为贱,难道百姓都会仿效,去侵占他人田产不成么?”

——封建时代,等级制度森严,是什么等级的人,就相应什么等级的衣食住行,否则便是逾制。不过对待大地主,却没有象对待商贾那样,有特殊的禁令颁布——虽然也不能跟官吏等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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