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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9 / 14)

鼓。几条街上的人,趿着拖鞋,捧着饭碗,顺坡跑向江边。

看死尸,是南岸人日复一日刻板生活少有的乐趣。在弹子石渡口下端的迥水沱边,有个锯木厂。那儿水缓,岩石高,锯屑总把那一段江水,扰成一种怪怪的浓汤。尸体沾裹着木屑,颜色不明不白,肿胀得象一段树木,很难辩认出淹死的是什么人。他们的衣服裤子早就被水流冲走,或是别扭地裹在身体某一段,虽然几乎赤裸,却不易看出男女。不过,只要奔来围观的人中有亲人或仇人,泡得发紫的脸,七窍里就会流出鲜红的血。

可惜,淹毙者“认亲认仇”的可能性不大。大部分尸体,从上游不知几十几百里外漂来,如果不在这肮脏的河湾靠岸,就会再漂上几百里几千里,到更远的异乡。但是,如果他们漂到岸边的时间,在淹死七天之内,还会维持最后一个性别特征:女的仰着,男的俯着。我开始知晓男女之事后,想起这些不幸者,心禁不住怦然一动:江水泡得那些男男女女肉烂骨销,不就是在拥抱他们,给他们最后的爱抚,性的爱抚?

在这幢尖顶楼二层的办公室里,我感觉到夜色紫里泛蓝,残留白昼的热气,附近水田里的蛙鸣把亮火虫吹出树丛,耀眼地飞舞。

当我一开口对历史老师说话,就感到高兴,他喝着茶,不时咪着眼睛瞅我。

三哥在江边洗澡的人堆里,又瘦又黑。母亲老是数落三哥:“你不要命,我还要你的命。”三哥的耳朵不进椒盐,哪听母亲的?他的命是轻轻拈来的,随随便便耍的,我从来没见他破一点皮。

三哥身后老有二三个淌着鼻涕的小破孩儿,不管三哥理不理睬,仍涎着脸,提着松跨的裤衩,赤脚跟着他们的英雄。

大姐的第一个女儿还只有二个月时,三哥看着婴儿粉红的脸蛋好耍,趁打瞌睡的大姐不防,偷偷把婴儿抱下河去。他撤开手,让婴儿在江水中自个儿扑腾。大姐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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