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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7 / 11)

里的沙子倒在地上,用脚猛踢狠踩碎罗筐。

紧挨街边有家塑料厂。听见街上异常的喧闹声,有个管帐的青年走出来,正好看到母亲被欺负,在一旁说了几句话,想调解。王眼镜认识他,冲着他嚷:小孙,别包屁反动分子家属!那青年不再跟她辩理,只是把受伤的母亲扶回家,母亲脚踝肿起来鞋,进门就倒了。

他比母亲小十岁,母亲当时三十四岁,他才二十四岁,没有成家。继父是城中心一个小业主,有二间小作坊,做牛骨塑料梳子,解放后公私合营,一丁点儿的资产合并到南岸一家塑料日用品厂,继父拿的“定息”,和工人的工资差不了多少,却还算作一个“资本家”。他中学一毕业就到工厂“实习”,地位不清不白,介于资方代理人和小干部之间。他安排零时工搬运组每天的工作,定时向管零时工的干部汇报。流汗当然比工人少,工作却勤勤恳恳。他找来伤湿止痛膏,给母亲贴到脚踝上,帮她料理一下家务和孩子。

母亲脚好后,就到小孙所在的塑料厂做搬运工。

过江抬石绵板,母亲比其他人慢几步,拉下一班轮渡,等船到岸,他就在趸船等着,帮母亲挑。

他说他是家中老大,两岁时丧父,母亲在孙家帮人时,被刚丧妻的孙家看中,续了弦。于是他改跟继父姓,母亲在孙家又生了五个孩子。

他在那个家等于一个外人。他没有姐姐,想有个姐姐,他对母亲说,我能不能叫你姐?

母亲说,如果你不嫌弃,你就把我当姐姐好了。

一次母亲来月经,从江边抬水泥上坡,吐出一口血来,当场晕倒,只好躺在家里休息二天。小孙照顾五个孩子,他节省自己的粮票,给这个家里。还冒着风险从工厂食堂偷馒头给这个家里的孩子吃。这群饥饿了二三年的孩子,到这时才缓过一口气,才没饿出留残终生的大玻他去给食堂采购粮食,偷偷留下十斤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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