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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六章 谁配称作妖孽(3 / 6)

铁的情况下,用纯阳真诀,打成狗。

他的肉身,被烫的惨不忍睹。一些血肉,几乎已经消失,露骨于外,令人不忍直视。

“呼……不可能!我乃第七劫!第七劫!一劫一重天,你怎能超越我!”

赤凤远远望去,朗声长喝:“镇定!比起持久力,他不如你!他的气势,来自于爆发力!速战速决,别给他机会!”

雷魔族男子醒悟,对方境界不如他,唯一依仗的便是武道优势,浩日对雷霆,各有千秋,两种毁灭性能量的触碰,谁主沉浮?

他一把年纪了,若是还斗不过一个小孩子,岂不是让人耻笑?

“魔刀八字诀!天地沧海,唯我不败!”

他一语道出魔刀八字诀的最高奥义,便是刀者强横,所向披靡。

勇猛的刀势,蔓延开来,层层叠叠,毁灭万物,无孔不入。

至于秦朗,则是更加活学活用,无招胜有招,招式化在心中,成为他的一举一动,每个反应,随机应变。

可惜赤凤说得不错,比起持久,第七劫的确超过第五劫太多,他的身心,终究有些劳累,露出马脚,给了敌人乘胜追击的机会。

那一道蓝雷从天而降,劈在秦朗的天灵盖,灵魂和肉身都受到了打击,若非十只赤白金乌,合二为一,卸掉了蓝雷的一半威力,正面遭受敌人一击,都能分出胜负。

强者对决,便是如此,要么,你就别给对方机会,给了一丝机会,都能决定成败。

秦朗猛然觉醒,摸到了敌人的弱点。

忍着疼痛,十只赤白金乌,分散开来,却从四面八方,缓缓靠近。

他手中,捏着一块玉佩。

这是神秘的娘亲,留给他的信物,里面似乎有一道古老的意志,在呼唤:“主人,没有人可以战胜你,你拥有天地间最优等的血脉!杀了他,为沧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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