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想到,他们早就先在银行借贷了。现在他们穷的连根毛都没了,就剩下这个女人还值
一些钱。”杨志明或许真的是在担心那要不回来的一百多万死账,所以心疼之下,就把不该说的话也说出来了。
“嗯?”果然,张振东翻脸了!
因为在他看来,杨志明可以扮演坏人,可以萌,但不应该把女人当货品!
见张振东变脸了,杨志明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并且之前看到张振东,他的心里就发毛了。
所以才一直谄媚张振东。
也希望以理服人,让张振东别阻拦自己讨债,可他还是忌惮张振东。
现在看到张振东变脸,他也就豁出去了,把柴癞子写的卖身契,递给张振东。
“什么?”看完这合同,张振东脸庞顿时白了!
他也没想到,之前还表现的非常恩爱,一起亡命天涯,一起躲债,对老婆不离不弃的丈夫,现在竟然把老婆给出卖了。
这一份夜总会的劳务合同看起来很正常,可里面的条款,实在是霸道,简直就是把卓琳的尊严,人格,自由,灵魂,甚至是身子也给完全剥夺了!
卓琳只能住在夜总会!
卓琳必须服从工作上的安排!
卓琳不得跟外界接触。
为了商业机密,不得使用手机!
工资,一个月三万……
里面的霸王条款,多达三十条。
当然了,凭借卓琳的身材条件,再好好化妆,她的身价的确是可以达到每个月三万块……毕竟就她这样的,陪人“喝酒”,一夜收一千块钱,一般人都舍得掏腰包!
就算是普通的打工族,也舍得拿三分之一的钱去乐呵一下。
毕竟卓琳若是打扮好了,也是个女神级的存在……
“妈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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