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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7章:赋税新政(上)(3 / 5)

而亡,其根源便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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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制,高帝百战百败,终于在垓下一战打败了楚霸王,定鼎长安。他谨记强秦二世而亡的教训,赋税极其简单,主要的两种税是“田税”和“口赋”,这两种税是重中之重,几乎占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半。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徭役”,比如营建陵墓、修建城池。

田租是本朝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主要用做百官的俸禄、祭祀、皇帝的生活资料和其他用度。高帝之时,实行“轻田租”政策,行“十五税一”之法,即国家从农民总收入中征收十五分之一。不久,因军费开支浩大,似乎又改成“十一之税”,到惠帝刘盈时,才又恢复“十五税一”。后来,有时免除一半田租,变成“三十税一”,遇到荒年,又全部免征。直至景帝刘启二年,正式规定“三十税一”,从此遂为定制,终两汉之世基本未变。

桓帝刘志和灵帝刘宏时,因修建宫室的需要,规定在“三十税一”的田租之外,还要计亩收钱,收多少呢?桓帝时每亩加过十钱,灵帝中平二年又每亩加过十钱,这是田租的附加税。田租,有时又称作“谷租”、“租谷”、“菽粟”,收得是实物,而不是货币。大致的做法儿,是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土质、不同年景,定出不同的通产量,以此为标准来征收田租。还有一种“稿税”,即向农民征收刍稿即草料,用作官养马牛的饲料。也是征自土地,且和田租同征、同减、同免。由于刍稿笨重,运输不便,有时也用货币代替实物。

仅从三十税一的税率来看,似乎本朝百姓的负担并不重。可是仔细算来,其实不然,。本朝的政论家晁错,在他的论贵粟疏中,将自耕农的生活做了生动的描述。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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