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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6 / 18)

走的路上,她就嫣然一笑,从旁边绕过去——姿仪万方。我虽然不是怀疑主义哲学家,但也有点相信那位死在屠场里的老兄了。后来散会以后,公司留些人个别谈话,谢天谢地,其中没有我。

我从u.k.使馆偷了一本书,它是我自己写的,书名叫做《我的舅舅》;扉页上写着xx兄惠存,底下署着我自己的名字。很显然,它是我那天晚上题写的几十本书之一,书主把它放在餐桌或者沙发上,我就把它偷走了。按我现在的经济能力,的确买不起什么书,不管它是不是我自己写的,有没有六折优待。我回家时,f正平躺在床垫上,手里拿着那本书。她把视线从书上移开片刻,说道:你回来了。我没有回答,坐在椅子上脱掉皮鞋,心里想着,无论如何要弄双轻便鞋。后来她说:这书很好看。过了片刻又说:很逗。出于某种积习,我顺嘴答道:谢谢。她就坐了起来,看看那书的封面,说道:这书原来是你写的——真对不起,我看书从来不看书名。这种做法真是气派万千——把世界上所有的书当一本看,而且把所有的作者一笔抹煞。我觉得演员或者时装模特儿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派,对她的疑心也减少了。那天下午上工之前,我就把卫生间的门装上了。

以上故事又可以简述如下,f和m被安置在一起,因为她始终保持了风度。还因为m有一位怀疑主义的学兄,所以他对她疑虑重重。后来怀疑主义的学兄死掉了,还因为别的原因,m决定把这些疑虑暂时放到一旁,和她搭伙干些必要的事。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我小时候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搭过帐篷,在里面鼓捣半导体。这种事实说明我在工艺方面有些天赋,除此之外,我这个人从来就不太老实。所以后来我就从建筑队里偷了油漆、木料、还有建筑材料,把那间房子弄得像了点样子,还做了一张双人床。这个故事和《鲁滨逊飘流记》的某些部分有点雷同,除了那张双人床。

那张床的事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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