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去了。那位工友在公园门口顿了顿条帚,骂他是神经病,他也没有听到。据我所知,我舅舅没有神经病。他很想在山上抽烟,但是他的火机里既无火石,也没有丙烷气。他有很多火机,都是这样的。这都是因为他有心脏病,不敢抽烟,所以把烟叼在嘴上,虚打一下火,就算是抽过了。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又有一个坏处。好处是他可以在一切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坏处是吸完以后的烟基本保持了原状,所以就很难说他消费了什么。他每个星期天必定要买一盒香烟,而且肯定是万宝路,每次买新烟之前,旧烟就给我了。我当时正上初一,虽然吸烟,但是没有烟瘾;所以就把它卖掉。因为他对我有这种好处,所以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老家伙喜欢用牙来咬过滤嘴,我得用单面刀片把牙咬过的地方切掉,这种短香烟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他已经死了多年,这种香烟的来源也断绝了很多年。但是我现在很有钱,不需要这种香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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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又可以重述如下,我有一位舅舅,穿着如前所述,1999年某日,他来到西山上的一座公园里。当时天色将晚,公园里光线幽暗,游人稀少。他走到山路上,左面是山林,故而相当黑;右面是山谷,故而比较明亮。我舅舅就在右面走着,用手逐根去攀细长的灯杆——那种灯杆是铁管做的。后来他拿出了香烟,叼在嘴上,又拿出了打火机,空打了两下;然后往四下看了看,转身往山下走。有一个穿黑皮茄克的人在他身后用长把条帚扫地,我舅舅经过他身边时,打量了他一下,那人转过脸去,不让他看到。但是我舅舅嗅到了一股麝香味,这种气味在上个世纪是香水必有的气味。我舅舅觉得他不像个扫地的人,天又晚了,所以我舅舅加快了脚步。但是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这当然是那位身穿黑皮茄克的扫地工跟来上了。在这种情况下,走快了没有用处,所以他又放慢了脚步,也不回头。走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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