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两个人交往了三个多月,感觉处得还不错。钰清聪明、漂亮,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和吹长笛,是才女型美女,她升学的第一志愿是台湾艺术大学。
这节下课,卢歙看了一眼等在教室外面的钰清,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跟她提一提分手的事情。
他走到正在复习英文单字的刘若依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晚上八点,司令台见。”
“好。”她顺口回答,抬眼,看不舍和钰清一起离开教室。
心底……很不舒服。
早说过不会爱上他的,可爱情比简单的语言证明要复杂许多,因为“爱上”这种事,控制权在感性而非理性,而她,只学会用理性来处理关系,于是她一面否认爱情,另一面却站着他的女友们心情低落。
不应该这样的,虽然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把心事一件一件对他说明白;虽然她喜欢他一个眼神就理解自己所想;虽然她喜欢他低醇的嗓音,能轻而易举安抚自己的脾气……但,那不是爱情。
她明明对两人的感情变化看出几分端倪,却还是天天、日日、夜夜,口是心非着。
她强势地将友谊冠在两人头顶、强势地否认两人之间出现爱情、强势地向自己证明,证明她之所以那样喜欢不舍,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个人特质。
她总想着,所有女生都会喜欢上不舍的特质,所以他的身边才会女朋友一个一个不间断,因此,她的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样的口是心非有一点点苦,在心底。
尤其在不舍和女朋友分手、再见面却变成仇人时,他会抚着胸口对她说:“幸好我们不会爱上彼此,不然以后谁陪我在司令台上聊天。”
为了不中断司令台之约,她只好加强口气,用百分百同意的口吻回答他,“废话,我当然不会爱上你。”
然后她第一千次说服自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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